畢業生辦理解約手續辦法
發布時間:2023-05-07 14:43:16
為規范我校畢業生就業管理服務工作,維護學校聲譽,維護畢業生及用人單位的權益,使我校畢業生擁有長期穩定的就業需求和良好的就業環境,特對我校畢業生申請辦理解約手續作出如下規定:
1、所有畢業生應從自身做起,以強烈的誠信意識和責任意識共同維護學校的聲譽和全體畢業生的就業環境。畢業生在簽約前應理性、全面地考慮,慎重簽約,簽約后要信守承諾。
2、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署《就業協議書》(在就業管理系統中應約),雙方應該嚴格遵守協議的各項條款,信守承諾,不得隨意解約。學校只受理每位畢業生的一次解約。
3、畢業生確因特殊原因需辦理解約,須按照學校的規定和流程辦理解約手續。具體規定如下:
(1)辦理解約的時間為1月1日-5月30日。
(2)畢業生在就業管理系統中填寫解約申請,上傳原簽約單位同意解除協議的函件,院系審批。
(3)若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協議,須向學生出具書面解約通知,畢業生憑用人單位出具的書面解約通知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辦理,可不受辦理時間限制。
(4)學校不出具任何用于畢業生辦理解約手續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