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計劃”攻堅行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發布時間:2020-11-16 16:57:00
一、住房補貼方面
(一)購房補貼。向全職在溫企業工作并在溫首購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分別發放4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向符合《溫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舉實施辦法》(溫委辦發〔2019〕70號)條件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才配售人才住房,配售面積分別為120平方米、90平方米,購買價格分別為備案價(核定價)的60%、70%。(市委組織部人才辦0577-88961172,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0577-89987291)(二)租房補貼。向全職來溫企業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大專生發放租房補貼,分別為每月2400元、1200元、600元、300元,補貼時間累計不超過8年。(市人力社保局人才開發和市場處0577-89090555、0577-89090122,市委組織部人才辦0577-88961172)
在“510計劃”攻堅期間,新入職在溫民營企業的全日制高校本科生、專科生,補貼額度按《關于高水平建設人才生態最優市的40條意見》(溫委人〔2020〕1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溫人社發〔2020〕73號)標準的150%兌現,補貼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900元、450元。(市人力社保局就業創業管理服務中心0577-89090323)
(三)大學生驛站。為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含畢業學年大學生)提供2次入住申請免費住宿或優惠短期住宿。在“510計劃”攻堅期間,每人每天的標準從《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溫人社發〔2020〕73號)規定的80元提高至120元,累計不超過10天。(市人力社保局人才發展服務中心0577-88623639)
二、獎勵補助方面
(一)就業補貼。對新全職來溫工作的35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學排名前200位大學(以最新一期ARWU、THE、QS、排名為準)或國內“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別給予總額6萬元、4萬元、3萬元就業補貼,分2年發放。(市人力社保局就業創業管理服務中心0577-89090323)
在“510計劃”攻堅期間,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首次來溫企業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補貼額度按《關于高水平建設人才生態最優市的40條意見》(溫委人〔2020〕1號)標準的150%兌現,即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分別按總額7.2萬元、3.6萬元、1.8萬元、1.08萬元的標準兌現,分2年發放。
(二)求職路費補貼。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首次到我市民營企業(注冊地和社保繳納地在溫州市區)就業并繳納社保的,按照出發地(生源地或畢業院校地)為浙江省、華東地區(浙江省除外)、華東地區以外分別給予個人300元、500元、800元的求職路費補貼。2020年復工復產期間,根據溫委人辦〔2020〕1號文件《關于強化人才服務保障助力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的十六條舉措》文件精神,補貼標準臨時上調為360元、600元、960元。(市人力社保局人才發展服務中心0577-88623639)
(三)就業見習和實訓(實習)補貼。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自愿參加就業見習,每月可領取見習單位給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補貼;畢業學年的大學生參加實訓,每月可領取實訓單位給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補貼,見習實訓期間,單位為見習實訓生繳納綜合商業保險費;支持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大學生來溫參加政府組織的實習基地實習活動,給予實習人員每人每月1200元的實習補貼,并承擔實習期間必要的食宿、交通、通訊、考察、參觀等費用,以及在溫期間綜合商業保險費用。(市人力社保局人才發展服務中心0577-88308099)
(四)社保補貼。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溫通過從事個人創業、互聯網營銷等新業態職業實現靈活就業,并依法繳納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總額的2/3,每人每年補貼不超過1萬元,補貼期限為1年。(市人力社保局就業創業管理服務中心0577-89090326)
(五)公積金補貼。畢業5年以內的全日制本科生來溫民營企業工作,并通過企業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給予企業公積金補貼。補貼標準為上一年度實繳住房公積金的企業繳費部分的2/3,每人每年補貼不超過3000元,期限為1年。(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0577-89987291)
(六)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向低保家庭、孤兒、殘疾人、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包括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和扶貧部門認定的其他經濟困難戶)和特困人員中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發放每人30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市人力社保局就業創業管理服務中心0577-89090323)
三、創業支持方面
(一)創業補貼支持。在“510計劃”攻堅期間,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初次來溫創辦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從事個體經營,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給予個人1萬元初創補貼;正常經營1年以上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再給予個人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市人力社保局就業創業管理服務中心0577-89090323)
(二)實施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制度。在校大學生和畢業10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可以申請由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的貸款。新創辦個體工商戶可申請不超過30萬元的貸款;新創辦的企業可申請不超過60萬元的貸款。貸款還本付息后個人和企業可以申請貸款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市人力社保局就業創業管理服務中心0577-89090323)
(三)優秀創業項目資助。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在各級創業大賽中獲得前三等獎且其項目在溫州市落地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按縣(市、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給予企業2萬元、5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優秀創業項目補貼(國家級一等獎的給予50萬元補貼)。(市人力社保局就業創業管理服務中心0577-89090323)
(四)創業啟動支持。大力支持具有博士學位或符合相關條件碩士學位的人才來溫創辦企業,經認定給予最高500萬元“創業券”支持,按項目協議和實際投入1:1配套分批兌現。對獲得首批創業啟動資金(創業券)的項目,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授予“領軍型人才創業項目”稱號。(市委組織部人才辦0577-88961172)
(五)創業發展資助。“領軍型人才創業項目”在注冊成立企業5年內(生物醫藥類項目為8年內),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主營業務收入3%獎勵,累計額最高獎勵1000萬元。入選“省領軍型創業團隊”的,給予500萬元團隊建設資助。(市委組織部人才辦0577-889611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