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屆本科畢業生申領一次性求職補貼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1-04 01:01:01
根據《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武漢市財政局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15〕92號)的精神,現將我校2016屆本科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申領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領對象
有就業意愿并積極求職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會孤兒、烈屬、殘疾和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2016屆本科畢業生。
二、補貼標準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在畢業學年內按規定只能享受一次求職補貼,補貼標準為800元/人。
三、申請材料
(一)《武漢地區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見附件1);
(二)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復印);
(三)本人在漢口銀行開戶的銀行卡(賬)復印件;
(四)其他材料:
1、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還須提供:
(1)所在家庭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材料(如低保證復印件);
(2)與低保戶主的親屬關系證明(如戶口本復印件)。
2、社會孤兒畢業生還須提供:
社會孤兒證明(如兒童福利證復印件)。
3、烈屬畢業生還須提供:
(1)烈士證書復印件;
(2)與烈士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4、殘疾畢業生還須提供:
殘疾人證明(如殘疾人證復印件)。
5、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包括在學校和在生源地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兩類)還須提供:
(1)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復印件;
(2)收款憑證。
四、申領程序
(一)申請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請材料。
(二)初審
院系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填寫《武漢地區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匯總表》(見附件2),于2月26日前將申請材料、匯總表(加蓋院系公章)交至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電子檔匯總表發送至xiwang@,郵件主題注明“求職補貼+院系名稱”。
(三)公示
學校將院系報送的申請補貼人員名單在就業信息網公示。
(四)審查
學校將公示無異議的申請補貼人員相關材料報送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材料進行審查,確認發放名單。
(五)發放
武漢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將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發放到畢業生本人在漢口銀行開立的個人賬戶。
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
201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