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表彰和獎勵2024屆畢業生到西部艱苦地區、基層和國家重點單位就業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4-26 13:21:44
各院系:
為落實《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79號),引導和鼓勵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基層和國家重點單位就業,根據《華中科技大學引導和鼓勵畢業生到西部、基層和國家重點單位就業的表彰獎勵辦法》校學〔2023〕1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我校應屆統招統分畢業生(本科各類少數民族班、定向委培生,研究生中農村師資、強軍計劃、援藏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等定向生以及單位委托培養的委培生,不在此獎勵范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三)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優良,無違紀、違約記錄。
(四)立足“四個服務”,自愿選擇到西部、基層和國家重點單位就業。
二、獎學金類型及申請條件
(一)2024屆就業獎學金(一類)
畢業生參加湖北省“農村教師資助行動計劃”,或到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的非省會城市就業,學校一次性獎勵人民幣5000元。
(二)2024屆就業獎學金(二類)
畢業生入選西部地區省委組織部選調項目,或到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地區的省會城市就業,學校一次性獎勵人民幣3000元。
(三)2024屆就業獎學金(三類)
申請畢業生就業獎學金三類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學校一次性獎勵人民幣2000元:
1.畢業生到四川、云南、陜西、廣西、貴州的非省會城市(不含廣西旅游開放城市桂林、北海),重慶市縣以下單位、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延邊自治州、海南省原黎族自治州單位就業。
2.畢業生到非西部地區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
3.畢業生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和“三支一扶”計劃。
4.畢業生參軍入伍。
(四)2024屆就業獎學金(四類)
到位于非直轄市、非省會城市的航天科工集團、航天科技集團、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國家重點單位就業的畢業生,學校一次性獎勵人民幣1000元。
三、表彰類型及申請條件
1.畢業生到四川、云南、陜西、廣西、貴州的省會城市或重慶市就業者。
2.西部計劃和研究生支教團志愿者。
四、申請流程
請以院系為單位,組織符合上述條件的畢業生申報,并將院系推薦學生的匯總表、申請表、簽約證明電子版主校區報送至郵箱HUSTxuandiao@163.com,紙質蓋章版報送至大學生活動中心A座一樓就業中心基層服務與就業管理辦公室,醫科院系電子版材料報送至郵箱tjjyb@126.com,紙質蓋章版報送至醫學院行政樓307辦公室,上報截止時間為5月11日中午12點前,逾期不報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注意事項
1.畢業生就業表彰獎勵評審依照“學生申報、院系初審、學工部門復核、領導小組復審、校長辦公會議審定”程序評定。各院(系)成立畢業生就業表彰獎勵評審委員會,由本單位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分管學生培養的副院長、副書記任副主任委員,教師代表、輔導員代表、學生代表任委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學生申報、評審等,并對本單位評審工作中的問題進行研究。
2.各院(系)畢業生就業表彰獎勵評審委員會依學生申報,經集體初審確定學生名單,經院(系)黨政聯席會議通過后,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提交校學生工作部門復核
3.對各階段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院(系)公示期
內向本單位評審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院(系)畢業生就業表彰獎勵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若申訴人對答復仍有異議,可向領導小組提請復議,學校領導小組復議決定為最終決定。
4.在評審過程中,如發現學生有弄虛作假行為或其他不符合表彰條件的,將取消其當學年獲評資格;凡已獲得榮譽稱號的學生,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學校將撤銷其所得榮譽稱號;情節嚴重者根據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5.接受表彰的畢業生必須認真履行就業協議,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不得擅自離開服務單位。凡違反協議者,學校有權收回獎勵金,其享受的其它優惠政策一并取消。
6.對到西部、基層和國家重點單位就業的畢業生不實施就業獎勵的累計復加,獎勵金額按各項就業獎勵中最高額進行獎勵。即以上4類獎學金每生最多申請一項。
7.本通知中的“西部”是指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ㄗ灾螀^、直轄市);“基層”包括廣大農村、城市街道社區、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國家重點單位”包括涉及能源電力、航空航天、裝備制造、電子信息、交通運輸、建筑施工、醫療衛生等關系我國經濟建設、國家安全、社會發展等重要行業和領域的重點企事業單位。
8.受表彰獎勵畢業生的確定,以學生所簽訂的協議書為準。請學生提供所簽訂協議書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
9.審核通過的畢業生在此獎學金發放到位之前,請不要將學校的銀行卡注銷。
附件: 1.2024屆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基層和國家重點單位就業獎學金申請匯總表
3.2024屆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基層和國家重點單位就業表彰獎勵申請表
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
2024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