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華僑中學2026年公開招聘專任教師
發布時間:2025-10-17 15:53:46
| 行政區劃: 市轄區 | 經濟類型: - |
| 單位性質: 中初教育單位 | 單位行業: 教育 |
中山市華僑中學2026年公開招聘專任教師
中山市崇文重教,是廣東省首批教育強市和推進教育現代先進市。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教育,為廣大教師營造安教樂居的良好環境。中山市華僑中學是隸屬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管理的完全中學,中山市直屬公辦重點中學,首批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占地310余畝,擁有高中部和初中部兩個校區。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有關部署,落實省市“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及有關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中山市華僑中學招聘考點:華中師范大學A考點。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人員12名,招聘學科: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地理。
二、招聘對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應屆畢業生。
(二)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可報考。
(三)符合報考條件的中山市生源的公費師范畢業生可不受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要求限制,但專業或專業方向須與招聘崗位一致。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與網絡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
華中師范大學A考點:2025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2日17:00
(二)報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應聘人員請登錄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公開招聘網上管理系統(網址https://jyrc.zsedu.cn/home.action,以下簡稱招聘系統)報名。
(三)報名資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在招聘系統上填報,須親筆簽字確認并上傳);
2.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生證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整本全頁,已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可不提供)、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暫未取得的,需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專業名稱、所修課程及畢業時間證明(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
3.崗位所要求的有關證書、證明材料;
4.本市本系統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已與我市公辦中小學校簽訂在編人員就業協議或已通知進入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擬聘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應聘人員應遵守誠信原則,原則上只能與本市一所學校簽訂就業協議。已與本市公辦學校簽約的,不得參與本市其它學校招聘。
(四)報名要求
1.同一考點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者視為無效報名。未招滿的部分崗位可以順延到其他考點進行招聘,具體以補充公告為準。已通知入圍體檢環節的考生不可再參加其他考點的招聘。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2.應聘人員應符合本公告規定的報名條件及所應聘崗位的規定具體條件。報名時應確保所填各項信息真實有效,凡以虛假信息報名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應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
4.應屆畢業生應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間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人員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須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
5.招聘崗位專業參照《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列入專業目錄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聘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應聘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除專業目錄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須畢業院校教務處或研究生處蓋章)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人員按所獲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和成績單參照相近專業報考,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績單。
(五)網絡資格初審
網上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條件和要求,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網絡資格初審。初審不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結束1天內完成網絡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通過招聘系統查詢審查情況,并保持電話暢通。處于返回修改狀態的人員務必于該考點報名結束次日18:00前修改上報,逾期視為放棄報名,初審不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違紀違規行為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六)打印準考證
已通過網絡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于該考點報名結束次日21:00起登錄招聘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應聘人員妥善保管。
五、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直接業務考核(A類崗位)方式進行,直接業務考核采取“綜合考核+試教”方式進行。
(一) 綜合考核
1.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方可參加綜合考核。
2.綜合考核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素養、思維方式、 形象氣質、表達能力、心理品質、從教潛能等,采取直接面談的方式。綜合考核成績總分100分,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分數線70分,綜合考核成績在考核時段內公布。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能做為試教人選。
3.綜合考核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試教
1.確定試教人員。綜合考核合格應聘人員中,根據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試教人員(未達1:5比例的,綜合考核成績實際合格人選全部入圍試教)。招聘單位以電話等方式通知入圍試教人員參加試教,并在招聘單位網站或公眾號公布試教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
2.資格復審。
安排在試教前進行,具體事項由招聘單位通知。
3.試教形式:采用模擬教學+答辯形式,重點考查職業道德、職業精神、專業素養、從業潛能和心理素質等方面內容。
4.試教滿分100分,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綜合成績,不能進入體檢。試教成績當場公布。
5.試教結束后,考試綜合成績按下列方式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試教成績。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和考察對象。
6.考試綜合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另行通知。
特別提醒:本次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學校在報名資格審查結束后將會另行在公眾號公布,請入圍人員及時留意本校公眾號信息。
中山市華僑中學招聘聯系人:胡老師
中山市華僑中學咨詢電話:0760-88700302
中山市華僑中學門戶網站:https://zsqz.zsedu.cn/
中山市華僑中學招聘公告推文:https://mp.weixin.qq.com/s/euB0WyX6AvctqygMPsKN4w

